在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双方自行拟订的证书有法律效应吗

2025-04-08 0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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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权法生效后,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登记簿记载为准。

物权法生效前,实行房地产登记发证制度。自制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房地产证书丢失,可以申请补发。具体与当地房屋管理局咨询。

回答2:

  1. 在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双方自行拟订的证书无法律效应,需要房产证持有人登报声明该房产证作废后,才可以通过补办房产证后,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才可以。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因未通过房管局的正规过户流程是不成立的。

  2.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