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法制和一夫一妻制多妾制度。目的是保证嫡长继承制中嫡长子的唯一性。(嫡长继承制产生于商末而形成于西周。)
2.立太子应立嫡长子,也就是正妻生的孩子而不是妾所生的孩子,其核心也是坚持嫡长子继承制。
3、西周时期宗法制度完备,嫡长子继承制也较为成熟,王位继承制度成熟稳定有利于社会稳定。周太史之所以发出这样的感叹主要是因为看到幽王破坏了相对完备成熟的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有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国家分崩离析,有感而发!
(1):宗法制。主要目的是配合和维系分封制的发展。
(2):理由是周礼之宗法制,贵族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正妻所出之子才是嫡长子,生育的后代则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度规定天子、诸侯等职位,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次一级的职位,即诸侯、卿大夫或士。这两种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周朝的统治。
(3):周天子在地位上的变化,是其封建制度瓦解的主要原因。封建制是以天子为首,由上而下的系统。自平王东迁后,因其弑父之嫌及诸候拥护,地位日降,终至“王命不行”,乃诸侯崛起之时,霸政时代开始。为迎合需要,郡县萌芽,世卿世禄式微,上下阶级被打破,平民地位上升,经济教育权力下放。宗法随时间淡化,封建面临崩溃。
1。源于宗法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宗族关系的稳定,维护社会和国家的稳定,达成“尊尊亲亲”统治结构形态
2。理由是妻生的儿子,才有资格做嫡子,妾的儿子不可以。纣王的哥哥出生时,其母还没有妻的地位,所以他们两个属于庶出的孩子,不能做嫡子的。法律基础是嫡长子继承制。
3。周幽王所为,并后匹嫡,亡国之兆,不亡也会大乱。老太子和皇后的政治根基尚在,肯定会和新皇后、新太子做殊死斗争,诸侯、大臣也面临选择站队,支持谁的问题。庙堂之上乱作一团,国家衰弱,难免黄雀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