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以自己缴住房公积金吗

2024-11-14 23:21: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个人不能缴纳 。但是个人可以通过挂靠公司来依法缴纳公积金。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回答2:

  离职后,劳动者不可以自己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必须是以用人单位的名义缴纳,劳动者可以寻求中介机构代为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回答3:

离职后,可以自己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自己交的流程:

一、个人开户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网点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2)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3)建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缴存:

(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建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建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三、个人变更:

(1)比例、基数变更缴存人携带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缴存基数、比例;

(2)调整手续:身份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个人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存折、银行卡等)。

(4)个人账户封存::缴存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中断缴存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门开具的无收入证明)。

(5)个人账户启封:当缴存人符合正常缴存条件时,应当自恢复正常缴存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6)个人账户漏缴

缴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或无能力缴存公积金致使个人账户封存的,在办理账户启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提供个人一个阶段内无收入或无能力缴存的证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办理漏缴手续。

四、如果有新的公司需要账户转移,缴存人到单位就业的,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账户转移:

1、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转移到外地人员提供)。

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身份证。

回答4:

这个规定是不行的,公积金没法自己交,必须通过单位来缴纳,你可以找当地有资质的单位挂靠,进行代缴,到时候你自己交全额公积金钱,然后需要付给该单位一定的服务费即可

如还有什么问题请咨询济南鼎和人力

回答5:

  不可以自己缴公积金
  首先,劳动者离职后,原公司会在劳动者离职之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封存手续。
  其次,公积金缴纳问题,劳动者不能单独购买公积金,必须以用人单位形式来购买。因此,最好,先找工作,然后,把公积金转移到新公司,那么就可以衔接原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