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后才给交五险一金,这属于不正常的情况。因为根据社保法和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要求,需要在一个月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不正常,也不合法,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员工一入职,企业应及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入职一年才给缴五险一金肯定是错误的,你们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
不正常。
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劳动法规定入职起就必须缴纳五险,不包括一金,你可以去仲裁,要求企业补上。
肯定不正常,一般实用期过后,就要买了.你是才晓得有五险一金吗,或者是公司才开始买的呢.个人建议,如果有帮到你,请记得采纳哦,我需要你的一点点鼓励.谢谢.祝生活愉快.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应为员工交纳社保,公司不交纳,员工可能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补交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员工当然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需要,请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