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老板说找到人才能走,如果不给工资怎么办?

2024-11-20 1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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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并保留证据。否则单位会说你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是自动离职,为不支付工资找到借口。

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

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通知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