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救济的方式,但是法律对此分别作出了规定,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救济应该具体分析。大部分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即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其中行政复议之后不服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少数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必须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还有的情况下,只能选择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