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3000块钱,不还,我能起诉吗

2024-11-15 01: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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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起诉,经济纠纷不管数目多少法院都能立案,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都可以起诉,没有数额限制。法院受理民事纠纷并没有数额标准,只要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法律尚未规定经济纠纷的立案标准,但是规定了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余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民事举睁诉讼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李举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仲裁协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等。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哪答碧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回答2:

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宽隐盯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
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慎和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携逗。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
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
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回答3:

对方欠我团仔3000块钱不还 我能起诉吗 那就是看对方是不是真正的不想玩了此或卖 要是最近真是手头紧了 你可森逗以原谅她 如果她要是实在再出的内心不还 你就可以起诉他

回答4:

朋友借我雀蚂做5千元,一年顷衡多了不归还,最还接听电话,也回复信息,后来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没有借条只有支付宝转账记录,物橡这种情况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