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1-06 03: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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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答2:

婚后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的父母没有明确表明200万是给您的,即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至于您用公积金还贷,婚后如果您与您的妻子没有特别的财产约定,公积金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之一,相当于还贷是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的。如果您担心日后离婚,您与您的妻子可以写一个关于房产的协议,由于房产是你们的私人财产,只要你们的协议是你们真是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强行法的相关规定,均是有效的。如果去公证,可以防止对方突然反悔,且日后作为证据也更有证明力。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回答3: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司法解释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动产登记簿双方名字也很可能视为夫妻明确书面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是只有房产证没有不动产登记簿?还是两者都有,房产证加了名字而不动产登记簿没加?

回答4:

这在《物权法》上明确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5: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