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已下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各省(市、区)政府正在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发放,并从2018年1月份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