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德邦物流发一件货到四川,保价20000,已交了保价费,卖给收货方也是2000元,这个商品是冬天使用的电炉子,我们是12月25日发的货,被他们损坏了,我的收货方拒收,后来时间长了,冬天已经很快过去了,他们说只赔点维修费,我们要求全额赔偿合理吗?单子上的费用是51,他们实际收费是148,又在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