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生证明,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此时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好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当然,如果有当时医院的病例,可能开出医院证明会更加容易。
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这个最好带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当时在医院的一些检查记录,去医院看能不能补办出生证明。然后再去上户口。
你可以上你原先生孩子的医院,找你原先的大夫,从网上给你查一查补办一张就行了。
孩子出生的医院,调取档案重新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