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察办案的事情,懂法律的来下(高分)

2025-04-07 21:03: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 为协助办案 当然可以将其带回协助调查。
二 对比指纹证实非BC得指纹,并不能确定不能完全排除其有犯罪的可能,毕竟不留下指纹很容易。
三 好像没有法规规定警察要求协助调查还要管饭的,协助警察办案时公民的义务。
四 被带走协助调查属不可抗力,接受其服务方不可因此主张误工损失。
五 关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问题比较复杂,具体操作起来随意性比较强,理论上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但实务中能立案应属造化了。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回答2:

1.警察是根据a提供的情况,从而确定b,c有作案嫌疑,对于嫌疑人,警察有权传话到指定地点询问。
2.没有指纹并不能排除嫌疑,这是肯定的吧,治安案件警察传唤,有权扣留嫌疑人8—24小时,刑事案件传唤有权扣留12小时。
3.传唤期间这种义务只是从人道方面考虑的,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4.不能申请复议,因为根本就没有行政处罚,所以就没有复议。

回答3:

其实警察也是例行公事,如果不询问B和C,A又会说警察不作为,因此,这个后果完全是A的无端猜疑造成的,应由A承担责任。B和C应当向A要求赔偿。

回答4:

警察是有执法的权利带你审问的。
8小时符合法律时间内
警察可以出于人道主义给你吃饭,但不是强制的。
装修进度是你和A的合同关系,属于民商法。。。跟警察没关系。。。。。

不服的话,你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A,或者到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