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描述的母公司向子公司划转土地使用权涉及到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均为地税管理范围,请您向地税部门咨询,或者拨打地税热线12366-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查看原帖>>
您所描述的母公司向子公司划转土地使用权涉及到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均为地税管理范围,请您向地税部门咨询,或者拨打地税热线12366-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子公司还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无权划拨土地,就是过户,就要产生相应的税费,具体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