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些资料,感觉李元芳在历史上确实出现过,至少在《小雅史记》里出现过,至于《小雅史记》是否为杜撰就不得而知了. 李元芳,字子建,京兆三原人。卫国公靖之后也。父德謇,官至将作少匠,坐善太子承乾,流吴郡。 元芳幼聪慧,五岁能默《诗》。年十五,谓母曰:“大丈夫当守正恶邪,上体天恩,下恤黎庶,泽及当时,名留后世。安能区区于笔砚之间?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尔。”遂从戎,母哀而舍之。职吏常以年小轻之,元芳亦不以为意,谓所亲曰:“彼小子安知壮士志哉!” 年十七,为县吏。与尉出,会贼掠乡里,众人皆住,不敢进。元芳谓尉曰:“此贼可击,请讨之。”尉曰:“非尔所图也。”元芳操刀而出,以手东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罗遮贼状。贼望见,以为官兵捕之,即委财物散走。元芳追,斩得一级以还;众皆惊。由是显闻,州召署参军事。 后迁陇右道右武卫将军。垂拱四年,琅琊王冲、越王贞反,以告元芳,元芳拒之,书曰:“夫废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权成败、计轻重而行之者,伊尹、霍光是也。伊尹怀至忠之诚,据宰臣之势,处官司之上,故进退废置,计从事立。及至霍光受讬国之任,藉宗臣之位,内因太后秉政之重,外有群卿同欲之势,昌邑即位日浅,未有贵宠,朝乏谠臣,议出密近,故计行如转圜,事成如摧朽。今诸君徒见曩者之易,未睹当今之难。诸君自度,结众连党,何若七国?诸君之贵,孰若吴、楚?而造作非常,欲望必克,不亦危乎!”冲等遂败。 先天二年卒。 孙彦芳,大和中,为凤翔司录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