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一个月内发现中标单位参数造假提出废标可以吗?

2025-03-25 2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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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根据合同法即可以视为合同成立。\x0d\x0a其次,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在合同成立时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并且追究缔约过失责任。\x0d\x0a虽然说不是废标,但处理结果和废标差不多,可能会更严重。\x0d\x0a因此,招标人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根据法律规定选取第二名为中标单位或则从新招标,并由行政单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撤销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的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回答2:

首先,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根据合同法即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其次,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在合同成立时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并且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虽然说不是废标,但处理结果和废标差不多,可能会更严重。
因此,招标人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根据法律规定选取第二名为中标单位或则从新招标,并由行政单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撤销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的合同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