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学高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煤气是否算是房屋的附属设施?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多谢!

2025-02-24 19:09: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煤气不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

回答2:

法律规定没有这么详细,你是想处理什么问题呢??如果是租房合同的纠纷的情况当然就房屋的附属设施;如果是买房的情况,就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了,如果当地规定是统一安装的煤气装置,那就属于房屋的一部分,如果是其他情况的话,就要具体分析了。

回答3:


房屋附属设施: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等……。
与房屋不可分隔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
根据(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