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企业,不是政府单位。
物业管理费,是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的,不能再收所谓违约金。
物业收取所谓的管理费违约金,是乱收费行为,业主完全可以拒绝,并向物价部门举报。
乱收费行为,不会被强制执行。
法律链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等程序形成了有效的法律文书后(判决书调解书等),义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