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后还能享受婚假和年假吗

2025-02-23 2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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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离职以后不能享受婚假。
2、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3、入职的时候如果符合连续工作12个月的,在新的用人单位当年享受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一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回答2:

在为离职之前,享有休婚假和年休假的权利。但是,职工当年应休年休假,不能按全年度计算,按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