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工地发生车祸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其依据是什么?

2025-02-24 14: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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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交通事故,立即报警,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主要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属于交通事故,立即报警,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在施工工地发生车祸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其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