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和刑事罚金哪个先执行

2025-02-24 0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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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判处罚金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对没收财产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条执行财产刑时,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回答2:

你好,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三条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因此,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的,应该按照医疗费用、被害人损失、民事债务、罚金与没收财产的顺序,也就是“先民后刑”的顺序。

回答3:

民事赔偿先执行

回答4:

民事赔偿金优先

回答5:

先把钱用于赔偿给受害人。就是民事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