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他三个月以后想退出,这个需不需要反还股资?

2025-03-07 09:19:2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没有产生大额明确的亏损,的话,我建议你还是返还他的股资,有一句话说的好,好聚好散,反之,如果已经产生了明确的亏损,那就要扣除亏损的部分

回答2:

不反股资就不叫退出了吧,一般来说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干得话,要清算当前的财产,之后按当初的投资比例返还,也可以适当的要一些补偿。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变卖,各拿各钱两清,自己还想干再重新开,省着麻烦,也不伤和气!反正也没开多长时间

回答3:

合伙的事不能干,不管赚钱还是赔钱都是问题,这个事你们两个商量着办吧,实在不行就好聚好散。

回答4:

您好,不签合同弊端会频出。因为没有约定不需要返还股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