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如下:1、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不具有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目的。而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必须要有伤害的故意;2、行为对象。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的对象一般是有特定关系的人;3、客观行为。寻衅滋事罪对他人的身体伤害是无理由的。而故意伤害行为是故意实施的;4、侵害的客体。两罪保护的法益是不同的,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具有单一性。5、损害结果。寻衅滋事一般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也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故意伤害罪要致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
概念不同;构成要件不同;主观故意上不同;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量刑不同。
1、侵犯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达到轻伤以上,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情节恶劣。量刑不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