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规定: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因此,1000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大写应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或者人民币壹仟元正。
壹仟元正
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