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问题的现金存入是不会登记名字的,你在账目上处理就当做收现金(货款)入银行就可以了。
如果是对方是外地的话,保险的方法就是让对方将电汇(存款)的单据给你传真过来,附个说明。
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拓展资料:关于偷税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指出:"对于因故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漏税、欠税行为,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交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处罚。"
由上述规定可知,偷税是指为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而采取的隐瞒真实会计资料的行为,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目的是少缴或者不缴应纳税款。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
没有问题,现金存入不记名,可以让对方把存款单传真给你。开发票和存款没啥影响。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及专用帐户。 其中:基本帐户 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例如:一般帐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帐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没有问题的
现金存入是不会登记名字的,你在账目上处理就当做收现金(货款)入银行就可以了~~(记得让对方将现金存款单传真一份给你)
如果是外地的话(不过那个算转账,不算存现金),保险的方法就是让对方将电汇(存款)的单据给你传真过来,付个说明~~
你都已经按正规途径开票了,还有啥好担心的~~
如果你们公司的公账是或以开增值税的话是没问题的。
存现到你公司帐户上要求对方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存现这样财务上账务处理不会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