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门担责!国家权力机关对关“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办法”的司法解释中:1.高低压同杆架设因高压线断落至低压上造成过电压的;2.因电力施工接错线过电压的;3.因断零线造成过电压的,这三种情况造成烧毁居民家用电器的,由产权所有(供电局)者担责。
应该供电局负责!
零线断了,没有了回路,电根本就不流动,怎会烧电器,查一下别的吧我觉得倒有可能是先烧的电器,然后短路,短路后才烧断的零线。
找媒体!现在社会没人管!人吃人!
零线开路怎么会烧电器啊,没有通路就没有电流,烧不了电器,可以查一下其他原因,避免下次烧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