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回答的是什么啊?
公司开办至经营起的费用可以作为开办费,可以在当年度一次摊销,也可以在5年内分次摊销。
还有零申报,负申报,税法没有强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不允许,都是土办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你公司如果3个月没有申报,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非正常户(走逃),解除非正常时,需要处罚2000-10000元。如果税务机关没有认定非正常,逾期不申报,也是需要处罚的,这个金额是2000元以内,具体看执行了。处罚完,补充申报。
一般来讲刚成立的企业,税务局是允许前3个月零申报的,但是不能超过3个月。费用单据3个月以内的可以放入当月费用,三个月以前的就不能用了,你可以把3个月以前的放在前几个月里。没有收入不要紧,但是如果连续三个月不交税,税务局那关肯定过不了。有可能给单位定税,具体的还是要到当地税务局咨询了。
这样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