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后酒店,不可以取消退款,是不是属于中国法律霸王条款 ?

2024-08-14 1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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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单方提出“不退款”“不得取消”均涉嫌霸王条款。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漏陵隐长李广指出,如果酒店未能在交易前明确告知相关退订政策,在游客退订时再拿出单方的政策不退款的话,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退费政策,需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或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判,而不应由一方强势提出“不予退款”的要求。

另外,无论酒店或OTA哪一方提出的“一经预订,不予退款”,或“不得取消”的交易条件,都涉嫌构成霸王条款。“游客预订酒店后单方取消的,确实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则是有法律的规范的,需要根据一方违约的后果以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约定合理的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华美酒店顾问机构首席知识官赵焕焱表示,酒店行业应该制定统一的规范,规定取消订单有关流程,明确客人取消预订的时限,明确OTA和酒店负责退款的时间段。“现在没有规范,游客投诉后相关部门处理起来也缺乏依据,因此可以考虑召开听证会,制定一个大家认可的操作流程。”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研究员杨返厅彦锋表示,现在不管是酒店自身渠道还是OTA,在退订政策上其实还是比较透明的,但是政策有时会不够统一,这也是造成双方相互推诿的原因。“其实也可以适当引入退订取消险这种产品,用商业化的模式来解决这类纠纷。”

参考资料:人民网-酒店汪野未住房款照扣 专家:“不得取消”涉嫌霸王条款

回答2:

属于。

一、霸王条款

1、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配拍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2、"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3、2013年12月9日,培逗羡北京叫停餐饮业6种"霸王条款"。

4、2015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指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捍卫自身权益。

二、特征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1、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2、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4、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5、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回答3:

这个孝颂瞎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巧空护法》,违法其一项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经樱圆营者不得强制性要求消费者接受其经营者的商品与服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其购买的商品与服务。

回答4:

不可取没友消的房型一般会比可取消的房型便宜(预定的时候谈纳不要贪便宜,看清楚再枯侍槐下单),只要你预定,无论是否入住,均不退款。因为酒店为你预留了房间,失去了在此之前销售给其他客户的机会。
行程不确定的情况下尽量先不要预定房间。可到当地再预定,(有些地区旺季爆满) 定不定得到房就只能看运气了,没房就住车上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