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你可以看一下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责,一般来讲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是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实施。
应该监督,一般政府的采购中心包括所有招投标任务。当然还是需要查看当地政府是如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责及工作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