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生三胎,我国关于二次婚姻双方所生孩子属累计,也就是说无论你之前是否生育,你丈夫那方所生的孩子(包括判给女方的孩子)都要计算在内,这样的话,你生的孩子为第三胎,不符合国家政策。
如果您未生育过,则政策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