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你所述的和解协议,如果是双方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可以起诉;如果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再起诉。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的,可以再次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能,撤诉视为未起诉,要在诉讼时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