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不转都不急的,中断了不给缴纳那是不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法的。你要是将来还会去广州工作的话,还可以缴纳在原来的账户内。你回湖南老家到新的单位工作就不存在不接受你缴纳的问题。因为跨地区的保险是应该重新开户缴纳的,与原来的账户没有如何关系。保险转移合并的话你要到你老家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一个接收手续,再到你工作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移事宜。这也不用现在办,因为公积金要是现在不能提取说不定还要将来在退休前办理,转移只能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如在你退休的时候包括公积金一起办理。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3、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办好社保转移受手续,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个人缴纳2%,企业缴纳8%,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要是有了新工作就比较简单了,开具离职证明,等入职新公司后就可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如果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也不用着急,本地户口可以在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续缴社保。外地户口则需要挂靠一个正规公司来代缴
辞职后可按如下方式处理: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2、由个人全额缴纳;3、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办好社保转移受手续,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从公司离职后,我的五险一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