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伤情发生变化的,可以在初次鉴定一年之后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