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6年黑龙江大学教师招聘公告尚未发布,根据往年公告可知:
招聘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或发展潜力大;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教师和科研人员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应聘人员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