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人民群众犯罪违法吗

2025-04-15 04:41: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说的情况,在法律称之为教唆犯,对教唆犯的处罚,要看具体的情形:   一、首先、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并不是只要去游行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二、即使非法的游行,也要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从解散命令。   3、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 主要是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上加以区分。虽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但没有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后果的,不构成犯罪。部分人服从解散命令、部分人不服从解散命令的,对于服从解散命令的人,包括负责人,不能认定为犯罪。对于一般参加非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不宜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只有当直接参加的人构成了犯罪时,教唆犯与直接参加游行的人才能构成共同犯罪。   1、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   2、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   3、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 。   四、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2、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即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回答2:

当然。

回答3:

当然,比如传销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