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2024-11-18 1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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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后果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歇业如何注销
  一、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据此,除上述第(四)、(五)种情形外,需要由股东会根据解散事由作出决议,此决议也是据以成立清算组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根据《公司法》第62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38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据此,拟注销的一人有限公司应由其股东作出书面的解散决定,签字盖章后备置于公司。
  二、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据此,拟解散企业应在股东作出书面解散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资产和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除对申报债权进行核对登记外,清算组应履行下列义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包括登记剩余财产、债权和清收债权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三、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一)注销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二)办理注销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的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
  5、经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7、股东签署的书面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8、经股东签署确认的清算报告;
  9、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般包括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开户银行出具的销户证明等。
  注: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因
  1、让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危害?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2、导致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六大原因
  我国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可归纳为以下六种: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
  (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
  (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9—53条以及第56条便规定了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6种非法经营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也明确规定了9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营业资格,其法人资格还继续存在,只有经过注销之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消灭。但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表面上将公司的营业资格与法人资格集于一体。
  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后,往往被登记机关直接依职权注销。立法上的模糊界定,致使了实践中这些错误的做法。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经营。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最明显的法律后果就是丧失或暂时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究竟丧失了哪些具体权利和资格呢?
  首先,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再次,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回答2: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1)、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个体: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1)、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4)、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完税务注销,再营业执照注销,最后组织机构代码注销。有的地方可以同时进行注销流程。

回答3:

在北京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在北京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公司注销会帮助您更好地申请和注册下一家公司,同时不必因为上一家公司的问题而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注销公司一定要咨询专业的机构,这样才能彻底注销关于公司的一切业务问题,保证新注册公司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回答4:

公司注销比较简单,可以分为2种:简单注销和一般注销。
简单注销:公司一切正常。1,国家企业信息登报20天。2.税务所办理“清税证明”3.拿着证明去工商办理注销事项。最后不要忘了银行注销。
一般注销:公司税务或者工商有异常情况。这个需要登报45工作日,和简单注销一样,在网上打材料,去工商所交交材料。

回答5:

先工商做清算备案,做公告,注销税务,公告期满45日后拿着税务的<<清税证明>>,及清算公告的报纸,做工商执照正式注销手续。注销税务有可能会涉及到查账。北京企业可咨询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