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国语中学的推荐保送生名额由教育部根据各校推荐保送生工作情况、毕业生规模及高校反馈评价等因素确定。各外国语中学应根据已公布的推荐办法及允许推荐名额,选拔该校符合推荐保送要求的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外国语中学须将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该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推荐学生情况材料。有关省级招办须对本省(区、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上报的保送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