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股东但没有股权证明书有法律效应吗

2025-02-23 2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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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可依法证明其股权有效存在的,即为股东。股权证明形式包括出资协议、出资事实、持股证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注册登记等。一个权利没有瑕疵的公司股东,下列证明形式均应一致:第一,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第二,在工商注册文件中被登记为股东;第三,被记载入股东名册;第四,持有出资证明书、股票等持股证明;第五,签署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第六,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第七,在公司管理中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诉讼中,这些股东资格的证明形式物化为各种形式的证据,法院可以根据提交的证据对股东资格进行认定;如果各种证明形式之间存在矛盾,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从中寻求不同情况下确认股东资格的原则。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这个最好问专业的律师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