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有原件吗

2024-11-07 23: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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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回答2:

办理离婚证时,双方签订三份离婚协议书,每人各执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当事人丢失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带身份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查询复制、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3:

有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