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可以在中途停止缴费的,但是停止缴费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在缴纳社保期,不宜停止缴费三次,否则根据地方政策,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在后面开始缴费时,不必补交中途停止的时间,只需要继续往下缴纳就可以。
辞职之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这里所指的规定时间就是符合医保各类险种参保条件的3个月内。因此无论是应保未保或者参保后忘记缴费,3个月都是医保中断影响的临界点。通俗地说,也可看作是医保中断影响的缓冲期,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了,从办理的次月起即可恢复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造成的后果除了中断期间医保待遇无法享受外,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在6个月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这6个月也就是我们说的等待期,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都不列入医保报销。
社保中途可以停止,停掉后再开始交时要补交中途停止的那几年。
社保缴费中断之后补缴分多钟情况: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未予缴纳,期间劳动关系确认存在,那么所拖欠的费用应该由单位补缴,单位还应缴纳相应滞纳金。
如果是因为与单位劳动纠纷的情况导致欠费,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作为依据,补缴劳动关系尚存期间的保险费用并缴纳滞纳金。
若是欠费前就已经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是个人缴纳的情况,就需要通过欠费的时间来判断能否补缴。一般来说个人缴纳在当年欠费的情况是可以补缴的,而往年欠费能否补缴就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社保交了15年,要停止缴费吗?一般人的做法都亏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