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办理了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吗

2025-04-23 12:21: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只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去外地的。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违反取保候审期间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关是有权利即时把犯罪嫌疑人抓拿归案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回答2:

保释,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活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在保释期间,除了要遵守刑事诉讼法要求的规定外,对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和征得决定机关同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的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回答3:

取保候审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回答4:

一般时间是限制多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