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内容有:
(一)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三)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
(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方的区别: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方 必须具有 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企业。
(2)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建筑企业 ,由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总承包 方可以只有施工总承包 资质,而不需要有勘察、设计资质。
综上所述,显然工程总承包比 施工总承包对承包人( 工程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方)的资质要求要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