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因国属于城市联盟性质的城邦国家。在这些城邦中,只有获得“王”的称号者才有资格担任邦主。但我们在当时的有些铭文中却发现,不仅仅邦主一人可获得“王”的称号,有时邦主的儿子或兄弟中也有一人或两人获得“王”的称号。麦因城邦的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立的政府和城市长官。城市长官具有“克比尔”(意为至大)的称号,他作为“王”的代表行使对城市的统治权。邦政府由邦主领导,邦主再通过由城市长官、高级僧侣甚至部落首领组成的类似协商会议的机构行使对城邦的统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