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造成植物人判刑多少年

2025-02-23 07: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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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之间长期有家庭暴力行为,后来在一次争吵之中致对方重伤,导致被害人成了植物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2: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身体残疾,至少已达到了重伤程度。重伤是指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因违法行为造成此类严重后果很有可能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的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要由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构成交给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 。

回答3: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身体残疾,至少已达到了重伤程度。重伤是指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因违法行为造成此类严重后果很有可能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的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答4: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答5:

根据我国法律‘’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判刑的前提必须是经法庭审理确认构成犯罪后由人民法院给被告人定罪量刑,并且我国法律还规定了主观和客观相一致原则,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既造成了社会危害的后果,还必须有主观上的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能以客观归罪。而就提问所述‘’意外造成(他人)植物人‘’,就依法不判断构成了犯罪并判刑,为什么不能定罪判刑呢?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的‘’意外‘’,决定了他虽然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严重后果,但是,他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从犯罪构成的主观上缺乏‘’过错‘’这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重要要件。那么,什么叫‘’意外‘’呢?法律上的‘’意外‘’,是指既无主观上已经明知会造成危害社会丶侵犯他人人身健康的后果,而行为积极行动去追求这种危害后果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故意,又无己经预见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身体健康的损害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他人身体健康的损害。就本案例提问者所述既然既无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仅仅是意外造成了他人成为植物人,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意外‘’行为是依法不能定罪判刑的;同时,‘’植物人‘’这个概念在我国现行刑事法律中是一个无法定性的概念,因为我国刑法确定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犯罪的故意伤害罪是以经法医鉴定确定为‘’轻伤‘’及以上的‘’重伤,或伤害致人死亡‘’的结果来定罪的,‘’植物人‘’究竟是哪一种呢?不好确定。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经过医生和家属努力恢复健康的‘’植物人‘’,所以,从损害后果的角度看也不宜认定为犯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