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婚房的产权归属是怎么判定的?

2025-04-28 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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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一方名下并非就是一方房产: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此处所指的出资应理解为父母全额出资。如果父母出资一半,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一半。此种情形下,父母出资应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对夫妻共同出资的一半应视为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