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通常情况下,孙辈对祖辈是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由父辈来完成。但是如果父辈确实没有赡养能力,或者去世,有能力的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