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则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迫使你不得不辞职的话,则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2、劳动者可以先口头提出,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劳动部门留下法律证据,个人提出没有法律证据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