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委托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的当事人应当向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提交专利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专利证明文件。当事人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应按专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或主管部委的专利管理机关办理确权手续。
第二十条 委托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的当事人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确权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本人签署的确权申请;(二)专利资产确权登记表;(三)被评估专利资产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四)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件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五)专利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 专利管理机关自收到完备的确权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做出确权决定,下达专利资产确权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专利管理机关应将下达的专利资产确权通知书报中国专利局备案。
1、洽谈签约
评估单位就本次评估事宜与委托方及报告使用方进行洽谈、交流,了解相关事项,确定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选定了评估基准日,并拟定了评估方案。
2、布置委托方准备资料
评估人员布置委托方准备资料,按评估人员提出的资料清单收集相关资料。
3、行业调查、市场调查
评估人员根据委估资产特点,依托互联网、电话、报纸、杂志对委估资产涉及的行业、目前市场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取得价格依据和市场价格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行业和市场分析。
4、评定估算工作
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评估人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评估人员对行业调查的结果,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委估资产评估值。
5、撰写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和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履行下列程序:
(1)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2)撰写评估报告。
6、三级复核、专家论证、征求意见
评估人员按照要求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三级复核,听取相关专业人员意见,根据三级复核结果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征求委托方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意见并最终形成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7、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单位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就是专利价值评估的全部流程了,希望能帮到您!
评估专利价值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技术创新性:评估专利在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创新程度。这包括对专利文件的详细研究和与现有技术的比较分析,确定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和差异化程度。
商业应用潜力:评估专利在市场上的商业潜力和应用前景。这可能涉及确定专利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预期收入和相关成本等。
法律保护范围:评估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和有效性。这包括专利申请的合规性、专利权的有效期和专利权的地域覆盖范围等。
市场竞争环境:评估专利在当前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地位和优势。这可能涉及对竞争对手和相关技术的研究,确定专利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定位。
商业化策略:评估专利的商业化潜力和实施难度,包括商业化模式、营销策略和商业化时间等。
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评估专利可能面临的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包括技术可行性、市场接受度以及侵权和无效性争议的可能性等。
经济评估:结合以上因素,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对专利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
这些因素的权重和具体评估方法可能因评估目的、行业特点和市场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评估专利价值时,评估相关问题咨询请找 好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