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类的继承问题

2025-02-26 10:04:5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楼主以及楼上都是瞎拆!
问题本身就是合法的,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如果说有什么诡异的话,那就是你们理解的问题。
诚然,子类不可访问基类私有成员,但是可以访问基类公有成员。至于公有成员进一步对基类私有成员的访问,从公有成员的角度来说,是合法的。因为公有成员和私有成员同属于基类。也就是说,公有成员对私有成员的访问不能算在继承类的头上。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继承类间接访问了基类的私有成员。这不仅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大多情况下的现实需要。

回答2:

问题出在了虚拟继承,能不能考虑不用虚拟继承 person类中你定义了因此,类在定义实例或者被继承的时候就不会在默认调用无参构造函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