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的相片是什么底色

2025-02-28 13: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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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失业证的相片没有规定使用什么底色,只需要满足办理要求中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即可。

办理失业证除了需要相片外,还需要其他的办理材料,具体有:

1、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2、新生劳动者的毕(肄)业证书;失业职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等证明;退出部队现役人员提供《复员(退伍)证》;两劳释解人员《刑满释放证明》等。

3、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持“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

4、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停保证明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扩展资料

1、办理失业证的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登记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356号)

申请条件: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有就业要求或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应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和就业科进行失业登记。

2、办理程序:

①社区对申请人进行失业登记,并对申请人身份及就业状况进行认定调查。本人档案在原企业或档案管理部门的,由原企业或档案保管部门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章。符合条件的进行失业登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录入相关数据库和记入登记台帐,并由社区盖章后并携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申报。

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接到申报后,核实上述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证》。

③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并发放《失业证》。

资料来源:办理失业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答2:

  没有要求,蓝色,红色都可以。
  办理方法及所需材料如下: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回答3:

这个是没要求的
只要是一寸免冠照旧可以了

回答4:

是红底(广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