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其相互联系的必然结果。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才能够必然战胜旧事物。同时,发展的根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在于事物内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中包含着三个最重要的思想:一是发展离不开联系,发展是一种系统的整体的发展,是在协调、统筹、平衡基础上的发展;二是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必须满足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三是发展是在不断地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科学发展观是在汲取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基础上,对西方工业社会以来形成的传统而片面的发展观的扬弃。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的基点和目的是以人为本,要杜绝不顾人民利益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单纯的GDP增长观;须知,党谋发展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所以,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和方面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要坚持统筹兼顾,特别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